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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商品在向海关申请报关时,需要的单证:
1.进出口货物报关单。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;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,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,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;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,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。
2.货物发票。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,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,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,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。
3.陆运单、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。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,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,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。
4.货物装箱单。其份数同发票。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。
5.出口收汇核销单。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,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,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。
6.海关认为必要时,还应交验贸易合同、货物产地证书等。
7.其它有关单证。包括:
(1)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、免税的货物,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,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;(2)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,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。
清关流程
确认发货日期
确认订单——确认货物价格,货量。
确认合同——确认好合同的成交条款,较终发货量,货物价格,较晚出运船期。
通知联系货代
通知国内代理,联系国内货代准备清关单证。
清关单证:B/L,发票,装箱单,合同,原产地证,质检证书,包装声明等(单证需根据具体的品名,进口国家等具体而定)
清关流程
一.换单——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/O。(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。H B/L货代提单M B/L船东提单)
二.电子申报——电脑预录、审单、发送、与海关联系/放行。
三.报检——电子申报放行后,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,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。
四.现场交接单——海关现场交接单
五.查验——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,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,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
六.放行——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:
一次放行
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
查验后,做关封后放行。
运输
运输前需注意是否商检局开具卫生检疫、动植物检疫(简称动卫检)查验联系凭条。如有动卫检查验,则需提前半个工作日预约。动卫检查验必须去查,逃检所产生的费用是RMB2-5万之间或暂停其单位报检资格。车队需在港区排提货计划,如:港区计划,理货,放箱计划等。一般情况是提前1个工作日 排计划。
入库.分销
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安排仓储、分销出运。将税单送到税务局抵扣增值税。进口海关监管货物则在其监管期限内不得转让,如需转让则需向海关再次申报。